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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創辦人怎麼選?三個常見地雷與一份股東協議該寫的事
找共同創辦人比找老婆還難::但很多人花在挑老婆的時間比挑共同創辦人多。本文整理三個最常爆的地雷,與一份股東協議該明定的條款。
作者:戰勝學院
#創業#共同創辦人#股權
## 為什麼選錯共同創辦人會死得快
公司倒掉的兩大殺手:**現金流不足**與**創辦人吵架**。前者你看得見、後者你看不見。一旦發生爭執,連董事會都救不了,因為決策完全卡死。
## 三個最常爆的地雷
**地雷 1:股權平分** : 50/50 看似公平,實際上沒人能拍板。建議結構:CEO 拿 51-60%、CTO 拿 25-35%、剩下給其他人或員工池。寧可不公平,不要無法決策。
**地雷 2:分工模糊** : 「我們一起做」是創業初期最危險的話。當你發現某件事沒人做、或兩個人都在做,已經來不及。一開始就用 RACI(誰負責、誰核可、諮詢誰、通知誰)切清楚。
**地雷 3:沒有 Vesting** : 股權應該分四年到位(Vesting)、第一年崖點(Cliff)。沒有 Vesting 的下場:第二週退出的人帶走 20% 股權,公司未來募資永遠卡。
## 股東協議該寫的五件事
1. **股權分配與 Vesting 時程**(4 年 + 1 年 cliff 是慣例)
2. **退出條款**:誰有 Right of First Refusal(優先承購權)?離職時股票怎麼處理?
3. **重大決策定義**:哪些決定需要全體同意?哪些 CEO 可一人定案?
4. **不競業、不挖角條款**:限制範圍、年限、地理區
5. **爭議處理機制**:仲裁地、調解前置
## 結論
去找律師花新台幣兩萬寫一份正式協議,會比未來花兩百萬打官司便宜。